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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8    作者:建筑学院实践教学中心     点击: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事业发展的重要批示指示,贯彻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加强人社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河北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撑,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人社贡献,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23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选题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人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人社事业“十四五”规划和人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加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层次人才集聚培养、技能人才扩容提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以及推进京津冀人社协同和雄安新区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等重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为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选题可参照《2023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选题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适当细化调整,也可结合人社领域重大改革、重点工作自拟题目申报。超出人社工作职能范围或关联不大的选题将不予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协调的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承担历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控制申报数量,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报形式

本年度课题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方式。个人申报者通过“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申报书一份(A3中缝装订),加盖科研公章后和汇总表(附件4)一并邮寄至省人社厅。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

1、个人在“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线上填写《2023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网址http://111.63.208.196:8009),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并盖章。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操作视频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2、单位线下填写:《2023年申报课题汇总表》(见附件4)。

(三)有关要求

1、请个人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过课题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6日-21日,逾期系统将关闭。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课题申报资料于4月24日前通过顺丰或EMS邮寄报送(不接收同城和跑腿)。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自行注册单位账号后,请及时补充单位信息,做好本单位课题申报人员账号和密码分配工作。

3、申报课题受理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对选题方向、研究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保障条件等进行审核,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择优筛选部分重点课题予以一定经费支持。有关情况将通过课题管理系统发布,请及时关注。

4、要注重实证研究,注重用数据、用案例说话,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针对性政策举措和具体实现路径,避免夸夸其谈,不接地气。鼓励系统上下开展纵向合作,加强与有关部门横向合作,联合开展调查研究,集中攻关研究解决人社事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

5、在期刊杂志等发表课题研究成果需注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支持项目,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支持字样。

(四)联系方式

1、一般课题:石家庄新华区维明北大街118号政策法规处906房间

联系人:孙宁

电话:0311-66908070 邮箱:rst88616635@126.com

2、合作课题:石家庄新华区合作路81号人社厅(西院)科学研究所314房间

联系人:王峰

电话(传真):0311-87807278 邮箱:yjs87807278@163.com

3、技工院校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课题:石家庄新华区维明北大街118号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1413房间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0311-66908752 邮箱:hbrsjys@163.com

附件1:选题参考目录

附件2:课题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附件3:课题研究注意事项

附件4:202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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