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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节|艺术作品类

发布日期:2023-06-05    作者:建筑学院办公室     点击:

一、活动主题

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二、活动目的

为了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为了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为了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我校开展了“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艺术作品类活动。

三、活动对象

我校在读本科生、专科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分别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5日-6月25日

五、活动类别

艺术作品类分为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五大类。

六、活动要求    

1、艺术作品类不需装裱,需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  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4、设计作品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作品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4或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七、其他要求    

1、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每人限报1件,每件作品(微电影除外)限1名创作者,每件微电影作品创作者不超过3人。    

2、艺术作品类由建筑与设计学院负责承办,对该类活动作品的数量、质量依照基本要求整体进行把关,建筑与设计学院作为乙组艺术类专业学生作品提报的主要来源,可自行设置作品遴选过程中的收取数量,最终遴选出足量满足报送要求的优秀作品即可;其他各二级学院作为甲组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作品提报的主要来源,每个学院需分别提报艺术作品类5幅/件。  3、艺术作品类不需装裱,需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以“学院+学生姓名+作品名称”命名。艺术作品类原件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4、参加艺术作品类的项目需要进行方案汇报,方案初期汇报时间为6月12日,中期检查6月25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请于初期汇报前发送项目方案至邮箱4462533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