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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设计学院--城乡规划专业

发布日期:2023-05-11    作者:建筑学院办公室     点击:

一、专业介绍

本专业注重培养以“注重实践,突出应用,以生为本,立德树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型、创新型”的应用人才,形成了“两个创新、两个引进、三个突出”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特色。培养熟悉城乡规划学科相关知识,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和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技能,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应用型人才。具有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及管理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房地产策划等相关工作的能力。

二、核心课程

建筑初步、画法几何与建筑制图、城乡规划原理、建筑设计1(住宅:别墅)、建筑设计2(公建:幼儿园)、规划设计1(居住区规划)、规划设计2(乡村规划)、规划设计3(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史、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城市设计、城市政策法规与管理等。

三、毕业生去向

1、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如在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园林局等从事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及城乡规划管理等工作。

2、各级规划设计院。如在城市规划院、建筑设计院、风景园林设计院等单位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乡村规划设计、区域项目规划设计及研究等工作。

3、在建筑规划设计公司、房地产企业、规划开发咨询机构,从事项目规划设计、房地产筹划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研究工作。

四、工作岗位

从事经济发展规划工作;从事区域规划工作;从事城市开发及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作;从事乡村规划设计工作;从事区域项目规划设计及研究工作;从事房地产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从事房地产筹划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研究工作等。

五、可考取的资格证书:注册城乡规划师;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一、二级注册建造师等证书。

六、可授予的学位:工学学士学位